我家的房子对外出租,当时签了三年的合同,约定上交租,现在租期不到一年我的房子对外出卖了,可是承租方不肯搬走,而新的房东又不肯继续租给他。
承租方不但不搬走,还扬言说让我赔偿他两万元钱,他的这种行为已经影响到了我的搬家,我想把门锁上,不让他做生意逼他走,这样行吗?当时他交一年房租的时候我没给他写收条,我想用这个为借口说他没交房租撵他走,可以吗?我该怎么办,希望能给我一个详细的答复。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