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已经退还其股本,并且已经过户,且有40万的收条,虽然当时写的是股权转让金,实际上你们支付了40万,有工商登记为证。其主张利润的诉求难以获得法院支持。你们打官司的话很有希望胜诉,可以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我和朋友共计三人开了一家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三个各占比例为40%,30%,30%,出资比例为:20万,15万,15万!后来其中一位朋友占30%的朋友想要退出,我与另外两人商议便凑了40万购买了她30%的股份!也一起到工商局过了户!
当时朋友收到40万只打了张收条,收条注明是股权转让金!但工商过户上面只写明我们出资了15万购回了他的股份!
现在朋友回过头要起诉我们只给了他成本,没有给他公司的利润,我们也没有签订其它的合同,请问该怎么办?打官司我们能赢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