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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费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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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7337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费用赔偿

我想请问一下,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是全责,但他只肯赔偿医药费,现在想要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当时情况比较紧急去医院就诊的时候根本没有开什么病假条之类的,是不是到法院了也无法得到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以及面部毁容这些费用??谢谢。

补充说明:
伤者是位退休老人,他在菜市场摆摊卖菜,家里靠这个谋生,有摊位证,菜市场经理给他开过证明,是不是也没用?
咨询者:fa230420上海
[咨询时间:2011-05-1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杨俭律师
[地区:云南-昆明市
手机:15987193475
积分:10206
]
回答时间:2011-05-17 16:42
杨俭
如果没有病假条,找单位开误工证明也可以。
面部毁容等证明材料应该找医疗机构出具。
丁龙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81902600
积分:1929
]
回答时间:2011-05-17 16:58
丁龙
你好,如果不构成伤残的,可以先去做个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后向法院诉讼,依法主张的你各项损失。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17 16:59
魏国鹏
1、到法院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以及面部毁容等费用,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菜市场经理给他开过的证明,可以作为误工收入的证据,可以依法要求赔偿误工费用。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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