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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道路汽车与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同等责任 请问如何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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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5678什么是编号?

市区道路汽车与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同等责任 请问如何赔付

2011年1月13日小张开朋友的汽车在市区红绿灯交叉口和小骆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双方同等责任 小张车损1920,小骆车损4500,可是小张拒绝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但小骆在跑理赔的过程中发现小张的保险公司未按规定程序(车损超过2000应当双方保险公司交换材料)便给小张办理了理赔手续,导致小骆的理赔由于未交换材料无法办理 小骆准备上法院起诉 请问要起诉是车主还是保险公司抑或驾驶员 起诉理由要怎么写 谢谢。

咨询者:fa228086浙江
[咨询时间:2011-05-1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英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081128785
积分:18521
]
回答时间:2011-05-12 11:15
赵英菊
将车主、司机、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5-12 11:27
倪振杨
交强险支付后剩余部分对半分担!
邴朝祥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205719192
积分:5702
]
回答时间:2011-05-13 17:27
邴朝祥
你好,两个一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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