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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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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5370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

你好:请问我在公司做了9年了,现在想辞职公司有没有补偿费谢谢!

咨询者:fa227653广东
[咨询时间:2011-05-1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向鹏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958923
积分:17734
]
回答时间:2011-05-11 13:57
向鹏
您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能获得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1-05-11 14:11
张勇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若公司有违法行为,你以此提出离职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1-05-11 14:22
李雪梅
如果单位不存在违法用工的情况,你自己提出辞职,则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单位存在过错,致使你提出辞职到现在为止你可以得到3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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