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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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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4654什么是编号?

急辞工

请问下急辞工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还在合同期内(私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上限是多少?

咨询者:fa226634广东
[咨询时间:20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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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熊德武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810260669
积分:6687
]
回答时间:2011-05-09 10:10
熊德武
如果您在一个月前将辞职事项通知用人单位,那么就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事项,如果没有下列情况就不用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5-09 10:34
倪振杨
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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