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我该交这笔费用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04579什么是编号?

我该交这笔费用吗?

各位律师们,大家好,我是南充的,现向您们请教个问题。

我06年从政府里买了一块100多平方米的地,后修了房子,房屋在08年竣工时才办下来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该栋房屋已经全部办理了房产证,我现在想去把土地证划开到每家人户头上。

可是国土局却说我超容积率,叫我补交土地出让金。

原来的《土地出让合同书》上没有标明容积率,只是说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要求”建设,我现在的房屋也就是按规划修的,而该局的《土地评估报告》上面说的是设定标准容积率,没有具体说是多少容积率。

我现在不补交费用国土局就不划户。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是到法院起诉,这是合同纠纷还是行政诉讼呢?胜诉的机会大吗?另外还有其他什么好的办法呢?谢谢!

咨询者:scgsyxw四川
[咨询时间:2011-05-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09 07:29
陈晓云
行政诉讼,胜算比较小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1-05-09 08:01
严亨春
按照土地管理法,你是应当交纳土地出让金。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