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新酒驾规定后,朋友醉酒骑一辆48cc燃油车与逆向行驶时的一辆电动车相撞,双方都是轻伤,第二天都正常生活,因朋友是公职人员,对方无职业,事后对方要2万元赔偿金,交警让私自协商,朋友认为对方有些讹人,第一次协商未果,请问律师:朋友骑得48cc机车,交警部门没有强行挂牌考证,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吗?该赔还是继续协商,对方是否有敲诈勒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