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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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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4440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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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新酒驾规定后,朋友醉酒骑一辆48cc燃油车与逆向行驶时的一辆电动车相撞,双方都是轻伤,第二天都正常生活,因朋友是公职人员,对方无职业,事后对方要2万元赔偿金,交警让私自协商,朋友认为对方有些讹人,第一次协商未果,请问律师:朋友骑得48cc机车,交警部门没有强行挂牌考证,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吗?该赔还是继续协商,对方是否有敲诈勒索行为?

咨询者:fa226332山东
[咨询时间:2011-05-0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08 15:47
陈晓云
由交警认定责任。
协商不成,根据责任认定起诉索赔。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1-05-08 15:59
单薇
属于机动车,你朋友如果被认定为醉酒驾车,依法应当判处刑罚。交警让私了是违法行为。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08 16:53
魏国鹏
对方逆向行驶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他无权借此进行勒索,你朋友有权拒绝赔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宋建海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3963900787
积分:2606
]
回答时间:2011-05-08 17:24
宋建海
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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