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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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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4279什么是编号?

工伤保险事故赔偿

我亲戚乘坐装载机从一个工地工程完以后到另外一个工地的途中,装载机坠入崖中,司机和我亲戚都身亡,据公安机关调查可能是装载机刹车失灵,或者操作问题引发的事故,出事道路路况一般,有1个小湾,这边政府定义为交通事故但是都是因工作原因在这条路上,事故时间也是工作时间,肯定是工伤。

我亲戚属于这2个工地的负责人,我父亲是由这2个工地老板聘请帮忙管理和生活上的一些工作。

公司和我亲戚都是四川人在西藏施工工作,按工伤赔偿的话可以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不按照西藏的《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吗?

咨询者:fa226124西藏
[咨询时间:201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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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简连华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13862057636
积分:1566
]
回答时间:2011-05-08 08:05
简连华
工伤死亡事故全国都是一个标准,也就是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2010年12月20日已修改,根据该条例第39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西藏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另,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可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08 08:57
陈晓云
如单位应在西藏参保,则适用西藏的标准,如单位应在公司所在地,则应参照公司所在地的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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