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工资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04189什么是编号?

工资问题

我应聘一家公司他总公司在上海,我是在他南京分公司的南通办事处工作的工作前老板说考察半个月然后入职,看双方合适不合适,不合适工资也是会给你的!我做了半个月要入职了我觉得不是很适合做这份工作就辞职了.他们现在和我说我没有入职,他们哪里没有做工资单,不好拿工资!我拿的到工资吗?如果拿的到该怎么拿?

咨询者:fa225986江苏
[咨询时间:2011-05-0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07 20:39
陈晓云
应该拿到工资,如有争议,可凭劳动关系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徐文成律师
[地区:甘肃-武威市
手机:18993563908
积分:1433
]
回答时间:2011-05-07 20:50
徐文成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www.laodongfa.com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www.laodongfa.com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www.laodongfa.com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www.laodongfa.com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www.laodongfa.com
www.laodongfa.com
www.laodongfa.com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鹏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958923
积分:17734
]
回答时间:2011-05-07 21:49
向鹏
您好!
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注意搜集自己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参考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