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单位有人在上班途中骑摩托车出了事故,后来我们领导下了道命令,上下班不许骑摩托车,虽然单位给我们准备了通勤车,但是,因为我们工作的特殊性,每天下班时间不固定,而班车只有一班,所以很不方便。
还要我们每人都签下一个协议,大概内容是,要是骑摩托或开车上下班出事了,单位一概不负责,如果我们工人不签这个协议,就罚我们钱。
请问下,这个协议是否具有合法性,我们劳动者要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