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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拖欠屡要不给是否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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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3735什么是编号?

押金拖欠屡要不给是否应予赔偿

律师您好,我与去年九月份在入保险公司的时候交了500元押金,因为个人资料不合格没能入司,我屡次要押金总是找客观推脱一直到现在还没给我,请问律师我如果告他,他能否给我赔偿?

咨询者:fa225371天津
[咨询时间:2011-05-0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06 16:14
陈晓云
向保险监督部门投诉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5-06 19:59
吴君瑜
应该返还押金。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5-06 20:31
韩明
根据有关劳动法规,用人单位不能收取劳动者押金,可以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举报。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1-05-07 10:46
齐志龙
要求对方返还押金,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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