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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移动公司工作5年左右,因为2010年底因工作出交通事故,现在移动公司说我是劳动部门派遣给他们的员工,不予给我按工伤办理,我在交通事故中占了主要责任,请问我能认定了工伤吗?

补充说明:
都说新工伤认定规定主要责任不予认定工伤是真的吗?
咨询者:fa157716安徽
[咨询时间:2011-05-0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向鹏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958923
积分:17734
]
回答时间:2011-05-06 12:48
向鹏
您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的工伤情形包括: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5-06 13:21
贾金勇
主要责任,不属于工伤,也就不能认定工伤。
卢佩伟律师
[地区:安徽-蚌埠市
手机:13955280505
积分:6003
]
回答时间:2011-05-06 21:27
卢佩伟
你父亲交通事故是发生在2010年底,新工伤保险条例是2011年1月1日执行,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可以认定工伤。即使不能认定工伤,肇事一方及保险公司也要承担责任,建议当面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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