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南昌县附属用房是否要缴纳物业费?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02632什么是编号?

南昌县附属用房是否要缴纳物业费?

我于2003年,在南昌县星港湾花园购买了3个车库和3个储藏间,9个来一直闲置在那,当年只是同南昌县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南昌县附属用房买卖合同”条款中明确了附属房不办理产权登记,并未提及物业费用,如今物业公司多次催我去补齐这9年的物业费。

现咨询对无产权的附属房是否可免物业费?

咨询者:fa223754江西
[咨询时间:2011-05-0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张亚南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241419529
积分:612
]
回答时间:2011-05-05 23:42
张亚南
只要实际为你做了服务,按照公平原则,有没有产权都应当承担物业费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