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母亲去世,留下早年的一份遗嘱(未注明时间),指出其居住的房屋只由三个女儿a、b、c继承,不留给儿子d。
现d为霸占房屋,威胁a接收5万元现金放弃其他份额(该房屋市场价30万左右)否则施以暴力。
若a接收,后期是否可以起诉d?起诉有效期是多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