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准备从他人手里取得一块土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性质上位出让地。
有规划建设许可证,但是上面注明了是划拨用地。
这地是商业用途,性质为住宅。这地是商业用途,性质为住宅请问我们还需要缴纳什么税收吗?是不是还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在房子建好后,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不是还要缴纳一笔不小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