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劳务工伤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01389什么是编号?

劳务工伤

我的父亲20011/4/19日在中铁四局合福安徽段站前一标项目八分部抬钢精,把膝盖摔成粉碎性骨折。

他们也没签劳工合同还有几天就要出院了, 我该怎样要工伤赔偿?

咨询者:fa221940安徽
[咨询时间:2011-04-3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卢佩伟律师
[地区:安徽-蚌埠市
手机:13955280505
积分:6003
]
回答时间:2011-04-30 08:35
卢佩伟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老大能力鉴定,最后要求单位按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30 09:48
魏国鹏
你父亲的伤情构成八级伤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获得下列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