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外地的一个官司法院庭前调解了,并下了调解书。
规定被告在5.1前先支付10000.00圆,打到我指定的银行卡里。
当时也申请了财产保全。当时也申请了财产保全今天给被告打电话,被告要求我必须去,并要拿着那张原始欠条。
请问如果我拿了欠条去万一他撕了我怎么办?我留个复印件还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