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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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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1195什么是编号?

律师您好

律师您好,我在外地的一个官司法院庭前调解了,并下了调解书。

规定被告在5.1前先支付10000.00圆,打到我指定的银行卡里。

当时也申请了财产保全。当时也申请了财产保全今天给被告打电话,被告要求我必须去,并要拿着那张原始欠条。

请问如果我拿了欠条去万一他撕了我怎么办?我留个复印件还有用吗?

咨询者:臧鹏山东
[咨询时间:2011-04-29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29 16:51
魏国鹏
对方在正常的情况下是不敢撕毁你的欠条的,你可以要求对方先把钱打到你的账户以后,经过你确认之后你再把欠条原件给他。你保留复印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1
孙湖律师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手机:18047179667
积分:18263
]
回答时间:2011-04-29 16:58
孙湖
留有原件,复印件再加收条。 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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