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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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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0643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律师您好请问

我是在一次晚上骑着电动车不小心撞到了人?当时事故科民警也去了事故现场后把他送到了医院,让他做检查他却说不做检查要等事故认定下来等赔钱呢。

后来半个月后事故处理为我付全责,经民警调谐我承担了他的所有医疗,吴工,陪护各项费用(他没有出事任何凭着都是空口说的)。

他给我些了已收到我的多少钱。他给我些了已收到我的多少钱可事情过了4个月他的妻子有来找说他有住院了说是半身不遂让我在次赔钱,我拒绝后他把我起诉了,现在法院让我拿传票,昨天送他家里了,当时我不在家 没给他签字,我有必要开庭厅的时候去么?我现在的思想是就不管他可以么?

咨询者:fa220825河南
[咨询时间:2011-04-2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万方亮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8612629185
积分:1965
]
回答时间:2011-04-28 10:46
万方亮
建议去,对方的半身不遂和你造成的那次事故是不是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是不用赔偿的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28 10:48
魏国鹏
当时对方已经交代没有事情,4个月后他说半身不遂,这和你是没有关系的,你不需对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是开庭你还是要去积极应诉,你否认对方的现在伤害结果和你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即可,法院不会判决对方胜诉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1-04-28 17:37
丁光华
建议你积极应诉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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