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们村的闺女户,就是结婚后在我们村租的房子,大队说过子女满18岁时给地让盖房,但到现在也没信,现在村要拆迁了,也没有我的过渡费,问一下这合理吗,闺女户就不能得到过渡费吗,有没有什么条文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