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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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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0360什么是编号?

孩子抚养纠纷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孩子监护权归女方,由男方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

现在男方没有按时按协议支付生活费,拖欠有半年之久。

问男方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是否可以起诉到法院?用什么方法可以追回生活费,并在以后不在出现此类现象?

咨询者:fa220399贵州
[咨询时间:201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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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27 15:27
魏国鹏
男方的行为是违法的,女方有权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4-27 15:29
陈晓云
可以起诉法院,要求按协议判决其履行,如不履行的,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协议离婚已公证的,可以凭公证的离婚协议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张同济律师
[地区:贵州-贵阳市
手机:13312201300
积分:424
]
回答时间:2011-04-27 21:46
张同济
你好,可以起诉,拿到判决后再不给付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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