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工厂里上班,上班时间被木头掉下来,弄伤了脚,造成左足第1趾远节粉碎骨折,远节骨折,第1趾外侧边缘骨折,到医院看过,上过石膏,现正在家里休养,昨天厂里叫我把身份证和病历卡,x光片,发票等都给他们,说去申请工伤,想请教一下,工伤认定下来后,赔偿下来的钱是归公司还是应该给我个人,我应享有多少赔偿款,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