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过身,妻子继承先生的房屋,房产证上要注明是继承的吗?比例是如何分配?
如:一套拆迁房屋,原来面积是150.59平方;拆迁后已分得2间房屋,
一间是104方(房产证上注明: 拆迁补偿 ; 继承 );
一间是97.4方(房产证上注明:拆迁补偿 ; 继承36平方 ; 购买51平方);
请问以上继承部分分配是否准确.会按什么标准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