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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扣除差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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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240什么是编号?

关于公司扣除差旅费用

各位律师好!

本人在台湾顶新集团旗下杭州味全生技食品有限公司工作,负责湖南营业所的企划工作。公司给予的差旅报销标准为200元/天的住宿费用,因出差到常宁,住宿费用没有发生200元/天,在报销时我按200元的标准进行报销,因都留有宾馆电话,公司在核查时发现说是虚报费用,但是事前公司都是按这个标准报销,也没有规定说是实报实销,现在公司财务下发通知私自扣款2000元,我想咨询下这个处罚是否合法?财务是否有权处罚?

而公司的相关规定中没有说明处罚方式。

咨询者:andydai1...北京
[咨询时间:200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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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6-17 16:38
魏国鹏
给予你每天200元的出差费是你应该享有的待遇,不需实报实销。你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公司无权对你罚款。再者公司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北京魏律师 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06-17 18:56
赵井燕
公司处罚违反规定,且没有依据。你可据此主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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