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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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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9955什么是编号?

继承时效?

我父亲有三兄妹,我爷爷生前有一套房产,奶奶87年过世,爷爷88年过世,爷爷过世前曾交待我三爷由我父亲和我叔叔继承房产,90年房产证改为:所有权是我父亲,共有人是我叔叔。

我父亲03年过世,现在我姑妈联合我叔叔想要求重新取得继承权,请问我姑妈能继承吗?如果能继承她能继承多少?我能继承房屋的一半吗?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是不是过了我爷爷去世20年后,我就一定能继承房屋的一半?我姑妈是不是不能继承了 法院会支持诉讼时效已过的诉讼请求吗。

咨询者:fa142101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23
悬赏分:
解答数:6]

最佳答案

李颖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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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24 14:43
李颖
奶奶的那一半,无遗嘱应法定继承。你爷爷、父亲、叔叔、姑姑共同继承。 爷爷的那一半,口头遗嘱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有效,否则仍按法定继承,你父亲、叔叔、姑姑共同继承。 但是,90年继承即已进行完毕,房产已转到你父亲和叔叔名下。姑姑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犯。已过2年的诉讼时效。 自你爷爷奶奶去世也已经超过20年。 姑姑提起相关诉讼,你们指出这点就行了。法院不会主动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你父亲在那套房中的份额,由你母亲和你共同继承。 如有不清楚之处或其它需要,欢迎与我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电话:13693127273 MSN:mslyy@hotmail.com Q: 1295568741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

回答

5
林莉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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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23 19:20
林莉
如果没有其他相关遗嘱,您爷爷的房产应由您父亲的三兄妹继承,三人各占三分之一份额。
属于您父亲的三分之一份额,在您父亲去世后,由您母亲和您继承。
您姑妈针对您爷爷的财产有继承权,除非您爷爷有有效的遗嘱。
敖霖律师
[地区:贵州-遵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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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23 20:54
敖霖
你爷爷、奶奶财产已实际变更所有权人,而且继承事实发生之日(你爷爷、奶奶死亡之日)就是开始计算继承诉讼时效之日。继承诉讼时效是两年,你姑妈不能提供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重新计算的证据,就已丧失获得法院保护的胜诉权。
敖霖律师于 2010-11-23 20:5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袁丽萍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861194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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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23 22:05
袁丽萍
根据你陈述的信息,你爷爷奶奶过世已经超过20年,你姑妈现已经不能再提出继承要求。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袁律师13581710768
郝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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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24 09:06
郝江
你爷爷奶奶过世已经超过20年,你姑妈你叔叔现已经不能再提出继承要求
王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80145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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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24 13:08
王飞
首先,此房屋属于您父亲和叔叔的共有财产,那么在您父亲去世后,他的继承人即您和您母亲有权继承他享有的房产份额,其他人无权继承。故此,您姑妈不享有继承权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法律服务热线:1312666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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