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父亲在立遗嘱时,房屋的产权还不存在,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产权登记为准,没有产权证就等于没有房屋的权利,你父亲立遗嘱时遗嘱的客体不存在,故遗嘱无效。小儿子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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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1990年去世,我父亲1992年交了购房款,这是我父亲单位的公房,并立了一份公证遗嘱,遗嘱说是把此房给了小儿子。
立此遗嘱时,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父亲94年去世,没有房产证就立此遗嘱,在当时还不能算是我父亲个人的全部产权吧?,法律是不是规定没有房产证,就没有所有权,就不能立这样的遗嘱,这份公证遗嘱是否无效,小儿子还能断承吗?95年房产证发下来,户名是我父亲。
请教律师,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