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日期:2010/8/21
永不言败 2:50:26
你好 希望你能够帮我看一下这个委托书 有没有问题 如果可以 我就去领事馆公主了 民事诉状
原告:毛xx护照号码:g0000000,男,1975年11月8日出生,汉族,务工,现住via dandolo 10 roma italia(意大利罗马市丹多洛路 10号)。
被告:陈xx,女,1975年9月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务工,原户籍浙江省青田县xxxxxxxx4号,现住意大利,具体地址不详,国内联系人:陈,系被告的父亲,电话:6。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毛xx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部分抚养费。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就同居生活,并于1999年10月9日到船寮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结婚证号是青船婚字第xxxxx号,婚后夫妻感情一般,于2000年5月19日共同生育一女,取名毛xx。原告为了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在2003年到意大利打工,用辛苦赚来的近20万元将被告于2008年12月带到意大利,希望能一起务工并共同生活,但被告却于2009年7月卷走所有的储蓄,突然离开原告, 并一直分居到现在。
综上所述,原、被告双方婚前感情一般,婚姻基础不牢固,从2003前至今,双方分居时间长,同居时间很短,而现在被告又携款而走,拒绝与原告一起生活,所以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条36条的规定,现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青田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0年 月 日
离婚意见书
青田县人民法院:
我诉陈xx离婚一案,因我在意大利,不能亲自加诉讼活动,现特别授权委托叶xx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现立离婚意见书如下:
1、坚决要求与被告陈xx离婚;
2、婚生女儿毛xx(2000年5月19日出生)由我抚养,被告承担部分抚养费;
3、现各自管理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4、双方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负责清偿;
5、涉及本案有关其它事项由代理人决定。
立意见人:
2010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毛xx,护照号码:g0000000,男,1975年11月8日出生,汉族,务工,现住via dandolo 10 roma italia(意大利罗马市丹多洛路 10号)。
被委托人:叶xx,青田县船寮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我诉陈xx离婚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我委托叶xx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代收诉讼文书、对当事人交付的财物等。
委托权限:提出回避申请,进行辩论,请求调解,申请执行,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请青田县人民法院审查。
委托人:
2010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