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证据,不敢乱说
我老公几岁的时候,因公公患了精神病,婆婆跟公公离婚,带着我老公改嫁给第二个丈夫,我老公的哥哥跟公公生活,一两年后我婆婆跟第二个丈夫又生了个儿子,就把我老公赶出了家门,我老公后面就一直跟他外婆生活,过了几年我婆婆又跟她第二个丈夫离了婚,独自过来跟她妈一起生活。
我老公本来有一个舅舅,在我老公跟他外婆生活没几年后就病故了,他外婆就把我老公过继给了他舅舅,对亲戚称,她没有儿子就把我老公当儿子看待,以后让我老公给她养老送终,房子也就给我老公。
我老公的户口跟她妈的户口都落在她外婆家,因当时政策原因改不了姓,所以至今户口本上还是跟我公公姓,我儿子出生后跟我老公的舅舅姓。
去年我老公的外婆去世了,老公和我以孙、孙媳的身份料理了后事,老公的哥哥嫂嫂以外孙、外孙媳的身份参加葬礼,一切丧葬费用都是我们出(包括买了一个她外婆和我婆婆的公墓花了一万元)。
现我老公的哥哥跟婆婆再婚生的儿子都想来争这个房子。
房产证在我婆婆手里,她说要看哪个孝顺就给哪个,婆婆一直跟我们住一起,其他两个儿子没有给她生活费。
我婆婆没有经济来源,也不会做什么事,我老公主要是他外婆养大供他念书,后他外婆也是靠我老公赡养。
我想请问律师:我老公跟他外婆的过继关系成立吗?如果成立外婆的房子应该怎么分?虽然外婆说过房子要给我老公,但老人不识字,没有留书面遗嘱,只是早年口头跟亲戚交待,让亲戚以后当证人,这个亲戚现在愿出来作证,这样有效吗?如果过继成立,继承了外婆的遗产以后还能继承我公公的遗产吗?如果过继不成立,我老公以后可以继承我公公的遗产吗?我老公应该已经跟他的继父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