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遗产继承 > 

继母过世 财产继承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1374什么是编号?

继母过世 财产继承问题

1996年张某(女)50岁,因为丧偶一对儿女ab不孝,所以嫁给马某,并把户口迁移至马某的村庄。

马某与前妻(已亡)生有一子c时年18岁,共同生活期间马某的儿子c娶妻生子,并翻盖房屋,出于孝心房产证写的父亲马某的名字。

09年很不幸张某遇车祸身亡。09年很不幸张某遇车祸身亡留有存款18000元,车祸身故赔偿款30万。

现在的问题是张某的亲生儿女ab有没有继承权?现在ab还要对房屋起诉继承。

真是气煞旁人:1、当年不孝 致母改嫁出走,期间已经不怎么来往,全是继子c和儿媳,挣钱养家孝顺。

2、房屋虽然是写的马某的名字,但是在03年建房的时候全是马某的儿子花钱盖的,出于孝心,写的一家之主父亲马某的名字,现在毫不相干的ab也要来分房子,法许情不容呀!请各位法律界高手分析一下继承情况。

补充说明:
现在马某已让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征集到全村村民签名,以证明房产完全是由继子C和儿媳 挣钱所建。目前新房估值在20万左右。请问此证明对房产继承判决有无作用?又会是如何判决结果?
咨询者:wzb55555...北京
[咨询时间:2010-06-04
悬赏分:
解答数:10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0
郑吉文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911825559
积分:2025
]
回答时间:2010-06-04 20:19
郑吉文
问题比较多,建议与律师直接联系,说明情况,由律师详细解答。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6-04 21:41
殷国丰
1、张某的亲生儿女AB对张某的存款18000元和车祸身故赔偿款30万有继承权
2、AB无权分房子
谭明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13635316425
积分:875
]
回答时间:2010-06-04 22:03
谭明
一、存款18000元要先析产,继子C和儿媳和其共同生活,加上马某,只有4500元为张的遗产。
二、上述4500元及30万赔偿款,AB作为张的亲生儿女,有权继承。继子C和儿媳对其尽了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分得遗产。具体份额要看除马某外是否还有其他继承人。
三、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房子是由继子C和儿媳修建,AB无权继承。
以上意见供参考。
王同林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524592
积分:6648
]
回答时间:2010-06-04 22:56
王同林
可以收集证据。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6-05 10:32
吴京京
比较复杂,建议电话咨询。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6-05 16:21
杨汉卿
此问题复杂。建议面询为好,能够解答的更清楚。
郝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749477
积分:4056
]
回答时间:2010-06-05 16:53
郝江
涉及多方法律关系,最好能够与律师当面沟通比较好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6-05 17:48
程向云
您好,AB是张某的子女,享有继承权,包括赔偿金,房产。具体还要看证据。继承方面都有一定的难度。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我们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06 21:18
郭军
你好!
根据你说的情况做以下分析:
1、张某的18000存款和赔偿金30万的合法继承人为:其夫马某、儿女AB、如果继子与张某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继子也有继承权。但是如果如你所述,其亲生子女有能力扶养而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另外,关于你说的房产的事,房产是张某和马某婚后取得的,而房产又是马某的名字,所以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当张某死后,房产的一半应当是张某的遗产,而这部分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仍然是:其夫马某、儿女AB、如果继子与张某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继子也有继承权。同样的道理,如果如你所述,其亲生子女有能力扶养而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北京铭滔律师所合伙人
郭军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徐丽华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710064406
积分:248
]
回答时间:2010-06-07 16:57
徐丽华
其子女有继承权,很麻烦。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