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比较多,建议与律师直接联系,说明情况,由律师详细解答。
1996年张某(女)50岁,因为丧偶一对儿女ab不孝,所以嫁给马某,并把户口迁移至马某的村庄。
马某与前妻(已亡)生有一子c时年18岁,共同生活期间马某的儿子c娶妻生子,并翻盖房屋,出于孝心房产证写的父亲马某的名字。
09年很不幸张某遇车祸身亡。09年很不幸张某遇车祸身亡留有存款18000元,车祸身故赔偿款30万。
现在的问题是张某的亲生儿女ab有没有继承权?现在ab还要对房屋起诉继承。
真是气煞旁人:1、当年不孝 致母改嫁出走,期间已经不怎么来往,全是继子c和儿媳,挣钱养家孝顺。
2、房屋虽然是写的马某的名字,但是在03年建房的时候全是马某的儿子花钱盖的,出于孝心,写的一家之主父亲马某的名字,现在毫不相干的ab也要来分房子,法许情不容呀!请各位法律界高手分析一下继承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