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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和遗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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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309什么是编号?

离婚协议和遗产分割问题

您好,想咨询您一个问题。

现在一李先生因心脏病死了,有一女17岁和母亲71岁,妻子已离异,离异时,李先生因想尽快离婚,答应了负责女儿学费,生活费,大病的费用。现前妻拿着离婚协议要求除去抚养费后分割遗产,请问,协议对遗产分割有用吗?

离婚协议内容:

女儿随女方共同生活,男方负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直至女儿大学毕业,

1。生活费每月600元,每年元月付清全年费用,2。教育费用(含学费,择校费,

培训费)由男方全部负担,3。医疗费以及其它不可预计的大额费用,由男方全部负担。

咨询者:fa120124河北
[咨询时间:2010-05-06
悬赏分:
解答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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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5-06 08:29
吴京京
协议对遗产分割有用。
王炳峰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
积分:2614
]
回答时间:2010-05-06 09:37
王炳峰
已经离婚的妻子无权分割已亡前夫的遗产
邵一丹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3911055767
积分:410
]
回答时间:2010-05-06 10:38
邵一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子女,配偶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但离异的配偶没有继承权。但前妻有权要求先履行协议,剩下的部分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5-06 11:44
魏国鹏
关于继承的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峻铭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683152121
积分:2807
]
回答时间:2010-05-06 12:45
张峻铭
前妻不属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产继承人范围之一,婚姻解除后无权要求分割遗产。
但是作为离婚协议约定内容,女儿由前妻照顾,男方负担费用,前妻可以要求从遗产中扣除抚养女儿所需费用后,其他财产按照遗产继承规定,由李先生的继承人继承。若是这样计算下来的费用超过李先生所有财产或者占大部分,危及71岁老母亲的生活的话,可以酌情减少费用,因为要为李先生扶养的人留下必要的财产。
要鸿志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3831293930
积分:1617
]
回答时间:2010-05-06 14:28
要鸿志
依我国《继承法》有权分割李先生财产的为李母和李的女儿。

对于协议中要求的费用可以在遗产中现行拨付
彭磊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5695069811
积分: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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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5-07 10:12
彭磊
离婚协议有效,对遗产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必须是协议之中的约定实际发生之时才产生影响。此外,遗产的分配需视具体的继承人的情况,具体判断而定。建议你与彭磊律师联系解决。

附: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邯郸彭磊律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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