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该有书面交接的手续。
2.在档案里应该有按户口安置的人员名单。
3。需要查询当时的安置补偿政策规定。
4.主要是政策性规定对你有利。
2.在档案里应该有按户口安置的人员名单。
3。需要查询当时的安置补偿政策规定。
4.主要是政策性规定对你有利。
1985年我家占地搬迁,当年按照户口安置房屋,其中有父亲、和我、弟弟的户口分得住房三居室一套,1986年本人户口迁出,拆迁之前的房屋是租赁合同,安置之后也是租赁房屋,承租人是父亲,2004年我父亲以折工龄的形式购买了此房。因父病故,兄弟三人,因份额问题,发生争论。
请教专家几个问题。
1. 85年拆迁单位与当地房管局有没有书面交接的手续?
2. 在房管局档案资料里有没有按户口安置的人名和说明?
3. 我如何找到能证明分房时有我份额的资料?
4. 提供法院的资料那些对我更有利(份额+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