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被单位长期放假至今不发一分工资,后经法院判决单位给我安排工作,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执行的几个月中,单位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在我要求单位支付判决后的工资损失等。
此要求已申请仲裁,但是仲裁委以一事不再理为由不予受理,我拿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去法院例案起诉,可是法院不给我立案,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