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二人同父同母所生,解放前妹出嫁,兄和父亲在原住所居住。
房屋产权系父亲名下。房屋产权系父亲名下现住房为兄的后人居住。房屋产权系父亲名下现住房为兄的后人居住现在妹的后人认为此房他们也应有继承权,兄的后人认为自己是唯一继承人,因为自己一直居住翻修,房契在手里,户口在此地,解放前传统就是传子不传女。
现在法律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