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如果张某明示收受该遗赠,则遗赠是成立的,养子亦无障碍,张某应得到遗赠中属于王某个人的财产。
王某与刘某为夫妻关系,但婚后一直无子,只得领养一子。
这给婚姻蒙上了一层阴影。这给婚姻蒙上了一层阴影后来妻子刘某发现丈夫王某有外遇,劝说无效。
96年开始王某与情人张某开始公然以夫妻名义同居。
2001年1月王某查出自己患有癌症。2001年1月王某查出自己患有癌症在其住院期间,张某不顾别人嘲笑,以妻子名义在医院照顾王某。
王某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赠送给”朋友“张某,并得到公证处公证。
2001年4月王某病逝。2001年4月王某病逝王某死后其妻子刘某拒绝按遗嘱执行财产分配……那么张某应该得到财产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