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01年买的二手房,当时签订了买卖合同,手里有卖方收款收条,房证、身份证复印件、印章,当时没有及时更名,现在找不到卖方,现更名,需诉讼解决、公告送达。
请问要怎样程序,需那些步骤,我该从哪入手,得多长时间能办完法院手续,很费事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