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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东因为觉得房租低了,要赶我走,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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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9936什么是编号?

新房东因为觉得房租低了,要赶我走,合法吗?

我08年租下一商铺,今年房东将商铺卖与他人,新房东因为觉得房租低了,通知我准备提前解约,按原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赔偿我两月的房租。

我可以以“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拒绝搬离吗?

补充说明:
谢谢两位律师的解答,房东是这么说的,买卖不破租赁是指他接手前房东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当时的合同是写了双方的违约责任的,所以他还是可以提前解约。。。

要是打官司的话,到底以哪个为准呢?
咨询者:fa219750四川
[咨询时间:2011-04-2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易轶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0300480
积分:10182
]
回答时间:2011-04-26 16:04
易轶
如果租赁合同仍未到期,可以拒绝搬离
北京涉外律师,专业离婚律师请找易律师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4-26 16:07
殷国丰
可以以“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拒绝搬离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1-04-27 06:27
喻远军
以合同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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