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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履行,利息从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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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履行,利息从何日算起

法院判决后,被告不履行,利息从何日算起?是否可以申请双倍利息?

咨询者:fa219595新疆
[咨询时间:201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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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彭锐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5110226515
积分:2951
]
回答时间:2011-04-26 12:28
彭锐
利息从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起算,可以申请双倍利息。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4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4-26 13:01
贾金勇
判决书正文的最后对于利息的支付有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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