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节前夕,朋友出车拖货时出现交通事故,导致一路人当场死亡,朋友被公安部门收押,前不久开庭判决民事赔偿30多万,由保险公司负责。
问题一:保险公司赔偿后,我朋友还需要赔偿受害家属款项吗?
问题二:前不久开庭时,我朋友虽被收押,但并未出庭,原因不明,这一情况正常吗?
问题三:五个多月过去,家属一直未能见到被收押的朋友,这一情况正常吗?有没有超过羁押期限?在判刑之前,都不能探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