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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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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9789什么是编号?

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关系

因我在一家公司里于人疯逗打闹,公司领导给我强行开出了警告,我不签字,

公司领导以此借口,加上员工手册的条款, 并且强行要我与我解除劳动关系!

注:于人疯逗打闹并未造成公司的经济财产损失

他们说有摄像头拍的照片为证, 我很无赖,不知道怎么办了

谢谢帮忙解答一下! 谢谢了

补充说明:
谢谢! 但是因为公司要辞退我,本来是 嬉笑打闹 的罪名,现在跟我加了很多条
质询了劳动局的律师,他说犯了错,并且有照片,可以开除!
哎·······公司把这些罪名加给我,我也无力反驳了!

难道因为我犯了一个小错,他们就可以把公司规章里可以给我戴的 帽子 都给我戴上了
咨询者:fa219516湖北
[咨询时间:2011-04-2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4-26 10:24
殷国丰
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关系,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你双倍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刘博律师
[地区:广东-佛山市
手机:18929962012
积分:564
]
回答时间:2011-04-26 10:33
刘博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没有规定不许打闹,那么公司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曾能武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3886150830
积分:3003
]
回答时间:2011-04-26 10:55
曾能武
该行为不应认定为严重失职或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你不服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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