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两朋友一起合购了一商铺,非直入式是二手的,买事按两朋友占50%,40%而我只占10%,这两天刚拿到房产证是他们两人各一本各占一半(因为房管局说最多只能用两人的名字而我的股份少),而我没有在里面体现出来,现在要写私约或公证,请问是公证的好还是写合约的好?要是写合约要怎么写?我一朋友建议用房产证复印在复印件前面签名背后写合约再同时签名,可以吗?内容应该怎么写?各位帮帮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