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出生没多久我爸就和我妈离婚了,我的抚养权是判给我爸,但是那时候我爸家里人不想要,我外婆就把我领养回去了,我爸爸就给过几次学费,都是200 300 后来上初中的时候就给过2次学费 一年是3000块,后来就没给过了,我记得2010年的时候我去他店里就见我后妈,给了我300块钱,从小到大就给过这么点,都是我外婆抚养的,我现在快满18岁了,我还有权利争取以前的抚养费吗,我外婆辛苦把我带大,就是因为我,她儿子也不给她钱,一个月才50块,5个儿子 有2个都是有钱的,我现在有义务诉讼争取以前的抚养费吗?现在他有2间店面,是鲶鱼馆的,还有一套房子在江南淡村那里,3房2厅,诉讼的话我能争取回多少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