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关于劳动仲裁赔偿,不解之处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99109什么是编号?

关于劳动仲裁赔偿,不解之处

2009年11月1日到2011年5月1日18个月的工资是1500元,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医保、社保的情况下,我可以向公司申诉索赔多少钱?麻烦帮我算一下,谢谢?!!

另外有没有一个公式,我自己计算一下。

为什么:有的律师说可赔偿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有的律师说可赔偿17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呢?

咨询者:amoi8882...湖北
[咨询时间:2011-04-24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聂繁律师
[地区:湖北-孝感市
手机:13871880502
积分:321
]
回答时间:2011-04-26 10:13
聂繁
公式没有,但是标准有,例如双倍工资,是赔偿没签劳动合同的,最多赔偿1年的,除开试用期1月,就是最多赔11个月,如果是10年没签合同赔10年工资,那开公司的都直接关门得了嘛,赔的起吗,你说是不 ?那么超过1年的怎么处理呢?如果工作超过1年了,那么就是按照无固定期限合同处理,给予经济补偿金,关于社保,这个待遇可以赔付,标准是按照单位工资缴纳基数来确定的。
法律咨询电话13871880502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