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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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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8737什么是编号?

领养孩子

我们夫妻现在有一个7岁男孩,是我和我前夫离婚留下来的,现在我们计划再生个小孩,但因为家庭原因,暂时还没想生,但老公很着急要现在就生,现在不给他生个孩子,他就自己领养个孩子,请问没有我同意,他是否可以领养一个孩子?

咨询者:fa217911江苏
[咨询时间:201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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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徐进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3159837500
积分:3778
]
回答时间:2011-04-23 14:32
徐进明
根据你说的情况;:
你和你现在爱人不符合收养条件,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收养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同意,一方不同意不能收养。

法律依据:
《收养法》
第三条 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第七条 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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