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12月31号进入公司的,试用期两个月,从3月1号应该转正了。
一直到今天公司才给我们签合同,而且合同签订的时间是从2011年4月1号开始。
交保险也是从4月开始交,3月份的保险不给交,也不以现金的方式发放到我们手中。
请问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