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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乘客受伤应由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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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8281什么是编号?

公交车上乘客受伤应由谁来承担责任

我妈坐公交车在车上骨折,由于当事人不懂,在交巡警出鉴定书的时候,鉴定书上写由于是意外伤害,双方均无责任,由于当事人不懂,在鉴定书上签了字,现在做伤残鉴定,已鉴定伤残9级,但司法局看了鉴定书说,这责任要共同承担,这合理吗。

咨询者:fa217272重庆
[咨询时间:20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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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谢友林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 400-817-8888
积分:7079
]
回答时间:2011-04-22 12:48
谢友林
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受伤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22 12:52
魏国鹏
你妈妈和公交公司之间属于消费者和商家的关系,发生了意外伤害的,应该由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林廷栋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13212576668
积分:886
]
回答时间:2011-04-22 16:08
林廷栋
建议直接与律师面谈,更有利于维护你的权益。
孟显荣律师
[地区:重庆-沙坪坝区
手机:13647647162
积分:2822
]
回答时间:2011-04-22 19:05
孟显荣
对于你母亲受伤病赔偿,这个责任是要由你妈和公交公司共同承担。如有不明白的请来电咨询:13647647162(重庆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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