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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辞职公司却要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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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8241什么是编号?

想辞职公司却要扣钱

我朋友在武汉市泓淋电子有限公司(工厂)上班,现在不想在那做了。

主要是公司管理太乱,生产没有安排,想怎样就怎样,经常加班(没有钱)到过了吃饭的时间,食堂没饭了还得自己掏钱去副食店买点东西填肚子。

想辞职!但是那个公司的规定要每月的1~3号才能申请(现在是22号)。

然后再等一个月才能走,而且这样还要扣300元,除非提出申请2个月之后才不扣。

请问我怎么维护权利?

咨询者:fa217212湖北
[咨询时间:2011-04-2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向鹏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958923
积分:17734
]
回答时间:2011-04-22 12:41
向鹏
您好!
公司此举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者申诉
谢友林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 400-817-8888
积分:7079
]
回答时间:2011-04-22 12:53
谢友林
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要求提出辞职(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扣钱
建议向当地劳动局举报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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