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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事故造成的老毛病,造事方是否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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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8018什么是编号?

非事故造成的老毛病,造事方是否负责?

伤者全愈后,但由于伤者患有长期以来的心脏病,不能出院。

造事司机是否还有责任治疗伤者长期以来的心脏病。

如果不用负责,伤者不出院,不协商,要求造事方继续护理,继续对其心脏病治疗,造事方是否有权不理睬,又该怎么办?

咨询者:fa216878重庆
[咨询时间:2011-04-2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4-21 19:26
殷国丰
非事故造成的老毛病,肇事方无责任
林廷栋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13212576668
积分:886
]
回答时间:2011-04-21 22:36
林廷栋
可不予理睬。
孟显荣律师
[地区:重庆-沙坪坝区
手机:13647647162
积分:2822
]
回答时间:2011-04-22 19:08
孟显荣
对于不是事故引起的疾病,肇事方无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治疗心脏病的费用和护理费等费用均由伤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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