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户口均在上海,日前我去他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我没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也没有他的户口薄复印件(我们两人户口不在同一地方),法院说不能起诉,要去派出所调户籍资料。
想问一下法院这么说合理吗?如果要调户籍资料的话,我该怎么调呢,需要律师去调吗还是我自己就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