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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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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7507什么是编号?

离婚起诉问题

我和丈夫户口均在上海,日前我去他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我没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也没有他的户口薄复印件(我们两人户口不在同一地方),法院说不能起诉,要去派出所调户籍资料。

想问一下法院这么说合理吗?如果要调户籍资料的话,我该怎么调呢,需要律师去调吗还是我自己就能去?

补充说明:
如果我自己去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他的户籍资料,派出所会同意吗?如果可以,我要带什么证件去才能同意我调呢?
咨询者:enjoyxu上海
[咨询时间:2011-04-2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谢友林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 400-817-8888
积分:7079
]
回答时间:2011-04-20 18:54
谢友林
法院这样做是合理的,因为诉讼需要确定双方当事人,只有提交了户口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才能确定被告方。
律师去或者您个人去都可以。
孙波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5821850906
积分:1704
]
回答时间:2011-04-20 19:38
孙波
你好,法院立案时一定要原告提供被告的个人信息的,你个人去调户籍资料,派出所一般不会给你调取的。你可以请律师帮助你去调取。
向鹏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958923
积分:17734
]
回答时间:2011-04-20 22:30
向鹏
您好!
法院要求您提交个人被告信息是合理的,你可以委托律师至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查询人口信息
朱久兴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391262009
积分:6702
]
回答时间:2011-04-21 16:52
朱久兴
必须律师才能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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