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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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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7371什么是编号?

土地纠纷

我是村民,我们村的13660林地,让一个农业开发公司无任何审批手续开发,请问我们现在如何应对?

补充说明:
这个我们已经向有关部门举报过了 但是这个公司和地方政府官员有牵连 没办法啊
咨询者:fa215975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1-04-2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谢友林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 400-817-8888
积分:7079
]
回答时间:2011-04-20 14:35
谢友林
向当地行政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20 15:16
魏国鹏
你们有权到法院起诉解决,要求停止侵权,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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