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为广州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因工作原因,现想把户口迁回原籍海南,海南方面称需要广州方面出具的同意迁出证明,而广州方面称只需海南方面的同意迁入证明。
事情就这样卡这,两地机关互相推卸。事情就这样卡这,两地机关互相推卸请问我该如何办理?非常感谢!!